索引号 | 5304002020120354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0-11-25 |
区纪委区监委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牢牢抓住监督第一职责,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访首办工作责任,强化信访交办件督办件工作,聚力破解信访举报交办督办难点痛点,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全力做好交办督办“后半篇文章”,确保信访举报件按期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持续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流转有效、审核有度、监督有力,通过“信访交办函”和“信访督办建议”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承办部门进行交办督办,明确办理期限并回复办理情况。在办理期限到期前5日还未上报结果的,由发函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预警提醒和催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交办督办件实行“倒计时”跟踪管理。
实行督导对账、办结销账的“台账式”管理,对信访举报交办督办件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定期通报、受理告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对交办督办件实行登记录入、信息更新、定期对账、办结销账。对实名举报的,办结后采取电话回复、到举报人家中、请举报人到承办单位等方式,将调查结果及时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做到办理一件、销号一件,以目标倒逼责任、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办倒逼落实,确保实名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下一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将综合运用发函督办、电话催办、实地督导、约谈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倒排工期、精准销号,以强化督查督办为突破口,提升信访交办件督办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交办督办严重超期未办结,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分办后的问题线索,案管室随时掌握问题线索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跟踪督办,对处置进展缓慢即将逾期的,由线索管理专人通过口头、电话、当面、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向承办部门进行提醒加快办理节奏。到期未登记销号的,向承办单位发出督办提醒,要求填写《延长初核期限审批表》报领导批准后到案管室备案。已办结的问题线索,要求承办单位在按程序审签后及时到案管室登记销号。(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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