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581743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 | 公开日期 | 2017-06-26 |
关于公布《玉溪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公布《玉溪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玉溪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听证报告》已经玉溪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附:《玉溪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听证报告》。
云南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
2017年6月26日
《玉溪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玉溪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了《玉溪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听证会。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9:30,在玉溪市烟草专卖局2号楼二楼会议室(红塔区凤凰路102号)举行。
1、听证主持人
陈 伟 玉溪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2、决策发言人
张洪祥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部长
杨彦伟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副部长
徐勇贤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副部长
周云涛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科员
3、听证记录人
杨颜羽 玉溪市烟草公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部科员
4、听证监察人
林 亮 玉溪市政府法制办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科副科长
5、听证代表
李近伟 玉溪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
沈永辉 红塔区凤凰街道葫芦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广飞 玉溪市烟草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副主任
高斌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法律顾问
陈 伟 红塔区许家弯A区37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付金荣 红塔区中卫东路25-2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郭炳权 红塔区珊瑚路70-8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陈丽琼 红塔区七星街46-6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陈树祥 红塔区玉龙小区30东7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李江芳 红塔区右所冯家冲5栋8号(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王琼红 红塔区春和镇左井7栋3号(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刘建美 红塔区大营街镇怀湖18栋9号(未持证工商户代表)
柏红艳 峨山县练江北路28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周绍宗 峨山县双江街道练江南路3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何体东 峨山县小街滨河小区12号(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
仝进全 红塔区研和镇中村村委会4组(消费者代表)
白文林 红塔区研和镇中村村委会5组(消费者代表)
赵玉椿 红塔区明强街106号(消费者代表)
潘治予 红塔区天能山水(消费者代表)
6、旁听人
张羽 玉溪市烟草公司音效中心科员
秦永彪 玉溪市烟草公司音效中心科员
曹韦德 红塔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长
徐志荣 峨山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室副主任
杨妹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科员
张赟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科员
20名听证代表除沈荣晟(玉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请假未到会,19人到会,旁听人到会6名。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1、关于中小学出入口50米、30米范围内已存在的零售户如何解决?
2、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涵盖范围是哪些?
3、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推广卷烟销售的问题。当前经济不断发展,各种新型交易手段对传统商品流通方式影响巨大,建议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推广卷烟销售。
4、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建议。建议专卖部门在今后的市场管理中,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户的利益。
5、关于分片区设置间距的建议。建议应当根据区域大小,行政区域划分,如红塔区彩虹桥片区,应该设置一定间距,避免恶性竞争。
决策发言人对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进行以下回复:
1、对提出对关于中小学出入口50米、30米范围内已存在的零售户如何解决的问题。行政许可法及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做了明确规定,发出去的证,不是今天发给零售户,明天想收回来就可以收回来,要保证行政许可应有的确定力和严肃性。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已经领取许可证的仍可以依法经营,但到期后,如果属于禁止条款情形的,做出不予延续决定。
2、对于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涵盖范围问题:为了响应卫生部的要求,也为了保护体弱人群,在进行烟草合理化布局规定时,我们将医疗卫生机构纳入进来。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定与中小学校不同,对外不做延伸,这里仅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所等属于物理封闭区域的这一块。
3、对于提出建议利用信息网络平台推广卷烟销售的问题:由于烟草属于专卖专营,在网络经营、烟草广告等方面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就零售经营来说,目前法律不允许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销售。
四、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1、听证代表一致肯定了该合理布局规定,认为该规定充分结合了辖区实际,遵循了合法、合规、合情的原则,与当前国家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
2、对于加强市场监管的建议,专卖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专卖管理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市场控制力和市场净化率。
3、对于提出应当根据区域大小,行政区域划分,设置一定间距,避免恶性竞争的建议。首先,我们进行合理化布局听证,是体现国家要求的简政放权,我们目前对零售许可证办理的态度是“宽准入,严管理”,方便零售户,方便消费者。而且在听证稿第五条提到相应限制,即以集中交易商品为主的大型集贸市场或辖区内重点区域,可由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根据管理实际,合理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数量,进行一定的限制。所以对此建议不予采纳,在本合理布局规定中不再具体明确根据行政区域划分设置一定间距。听证代表在听证现场对该答复表示同意。
4、根据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按程序尽快实施《玉溪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切实按规定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市烟草制品销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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